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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上有句話:「第一印象決定一切」。看到他們網站的樣子,我就知道不用抱持什麼期待了。只是看到這篇鳥蛋文章(而且還是轉貼?天啊,我可以體會秦始皇為什麼要焚書坑儒),覺得不幹勦一下,對不起國家社會。(唉,修養越來越差。)
Web 2.0的確只是個虛幻的口號。不過人家敢喊出口號,O’Reilly敢辦Web 2.0 Conference 2005,是認為我們熟知的Web,這幾年來起了很大的改變。這跟那位曾經是Google搜尋「Blog行銷」排行第一名的先知預修生,因為只會放砲不做事,所以毅然決然幫自己加個版本編號,看看會不會少放點砲的行徑還是有很大差別的。
互聯網的基礎結構是OSI 7層標準協議,從目前看,絲毫沒有動搖的跡象。
套句richliu長輩在網路聊天室的評論:「互聯網的基礎結構是文數字和符號,從目前看,絲毫沒有動搖的跡象。這樣講也會通啊。」
從google中查英文的起源,很有意思,老外幾乎很少有人提到這個話題,終於發現了,是一個二流的軟件公司召開過一個所謂的國際會議,叫做「web 2.0」……
Google查詢「”web 2.0″」有1,540,000筆資料,查詢「ithome」有143,000筆資料。我不知道哪個算「很少有人提」?(笑)至於主辦單位……MediaLive我的確是沒聽過啦,不過既然要放話說人家是「所謂的國際會議」,至少先看看人家的贊助商是那些來頭吧?Yahoo, AT&T, M$, Google, Socialtext, boingboing, nytimes, ……
所以,人家的Web 2.0是口號,besthand先生您轉貼的文章才是狗屁。哎呀,說狗屁太機車,還是說「真是篇好笑話」比較好。唉,眼不見為淨真是困難啊。
更新
(9/26)最近事忙,留言就一次回了。
12 comments ↓
他轉的那篇文章是大陸人寫的吧?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。另外文章中的某些遣詞用句也都是大陸人的習慣,比如「忽悠」就是遼寧人說別人吹牛/騙人的意思。「大忽悠」也就是大騙子…
關於Web 2.0,現在我們大陸業界早就承認並且一個又一個的網站都是以Web 2.0的概念搭建的,比較典型的有Feedsky,土豆網,豆瓣網,等等。太多了我也說不上來,不過大陸有個圈內比較有名的評論人叫做洪波的,他的文章台灣的聯合報經常有轉載,您可以去他的Blog跟他探討一下,他之前關於Web 2.0的話題比較多。
PS.洪波的Blog:http://donews.net/keso
最近IT界也學起行銷學的手法,開始學著用一堆的口號去鼓吹一些技術(不一定是新技術)。
就以Ajax為例,七年前我進入這個領域時便知道有相同的東西,但他叫”Remote Script”,現在Google Gmail拿出來用,便有一些公司開始想一些新的名詞來大舉張揚這個玩意。
不管是Ajax或是Remote Script,對IT人員來說都是一樣的東西,web 2.0/web services、rss/xml這些東西都是一樣、相輔相成的,只是經過行銷人員的包裝過後變得更好看了。
但是對於一個IT技術,是否有必要這樣做?就見仁見智了。
web 2.0沒有像html有w3c來定義,就不能算是”標準”,只能算是一個”口號”(否則我要說web 1.5您也不能否認吧,版號還是有進步的)。
您覺得那篇文章是笑話也好,我轉貼的意義只是要讓大家可以互相交流意見。看到您還特地po這篇偷偷的踹我一腳,也算有成果了啦:P
好手, web 2.0是需要一些技術來enable,不過技術不是2.0的重點吧:)
另好奇的是,it blog 跟好手有關嗎?
他意外地跟我扯上了關係 = =”
hi….
也說 Web 2.0
剛剛看到一篇文章 (這文章看起來就不像是台灣人寫的,原文在此,轉錄的人也不附上原文作者和網址,這應該算抄襲 ?),該文主要是在幹譙 “Web 2.0″ 這個 R…
無言…..驚訝….意外……
請看一下我這篇吧…. http://blog.onlyone.idv.tw/article.asp?id=429
web 2.0是啥?
hlb’s weblog » iThome Blog? 又是個大玩笑 我實在是個不了解時事的人,所以之前才在想說到底web3.0是什麼?(從Jan’s Tech Blog: 互聯週記:Web 3.0看來的) 也在這樣虛幻的名詞中獲得了薄荷的一點�…
to besthand: 1.你說「我偷偷踹你一腳」?我在自己公開的網站幹剿,想看的人都看得到,我覺得挺光明正大的。難道我還要特別請你來看,才不算偷偷踹?如果我只有在網路聊天室講講,這才叫做偷偷踹吧。
2.你轉載文章,沒有附上出處,也沒有任何評論。那麼我認為你完全同意那篇文章的看法,應該不為過?
3.我認為行銷學手法很好啊。我們真的需要好的行銷手法,來推銷好的技術了。現在有那麼多CSS的好應用,我相信CSS Zen Garden居功厥偉。
4.好口號是很重要的,所以是Web 2.0,不是Web 1.5。「大叔,網頁設計真的不一樣了啦!」
5.老實說,我對remote script並不熟悉,謝謝你給我學習的機會。沒錯,XMLHTTPRequest就是抄襲M$的。可是M$ XMLHttp配上IE DOM……這是很可怕的垃圾啊。我一點都不認為這是「一樣的東西」。附帶一提,IE 7也要支援XMLHTTPRequest了。
6.對事不對人,歡迎光臨。
to 先知預修生: 就我個人淺見,我認為行銷這件事情,就是讓人覺得,如果買下、或是用了某個東西,會對自己有正面的幫助。而不是說,如果我買了你的東西,只是自己虧本、圖利商家罷了。請加油。歡迎光臨。
呃…還是只能說….這一切都是個意外吧!
其實我是有加上一點點我自己得話啦,不過我的確是沒有針對文章的內容去評論(因為那篇純粹是test,我在test PO文時兩個欄位的差異)
另外,再資訊界我也只能算是小咖一隻,「大叔」一詞應該是我稱呼你們才是。我只是個小小的大學生,在經驗上有所不足,還請多多指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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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人員一旦爭辯上 倒是很喜歡用上這種句型 “我XX年前XX過XX” 或者是”我念XX的時候就XX了那時你在XX?” 不過話又說回來 技術這種東西不是越新越好嗎? 經驗有時是可以幫上忙啦 但是做技術的不是強調就事論事嗎? 這種錯我也常犯 有感而發 自己檢討自己 沒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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