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tries from March 2006 ↓
March 22nd, 2006 — 談自己
剛剛有朋友來信提醒,我才發現自己居然忘記寫篇文章,告訴大家W3C辭典翻譯計畫的新進度,真是不好意思。
我在3/9收到香港W3C方面的來函,通知W3C辭典已經更新,並且採用了不少我們提交的詞彙。因為有些錯誤要修正,再加上他們新增一些詞彙,所以整個工作在3/13才完工(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他們的修改紀錄)。
不過有點遺憾,親和力(accessibility)、流程設計(choreography)、數位權利管理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)這幾個我認為不錯的翻譯方式都沒有被採用。然後親和力沒有被採納的原因是:
Taiwan government is also officially using ‘無障礙’ for accessibility, and we also agree that it’s better describing the term.
因此我目前的計畫是,在翻譯時使用自己的詞彙,並且同時附註官方譯法,至於哪種翻譯方式比較好,就交給時間去決定。所以啦,W3C辭典翻譯計畫就先告一段落,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。尤其要感謝b6s、Filitov、Jedi、jiing、lukhnos、mindos、othree、Phanix、whiteg、zonble等朋友的熱心幫忙,這個計畫才得以完成。
之前的相關文章:
- W3C辭典翻譯計畫
- Choreography—其翻譯、其隱喻及其取捨
- cyberspace,仮想現実空間
- W3C辭典翻譯計畫,續篇
- OpenVanilla Phrase Tool + W3C Glossary
- W3C辭典翻譯計畫,再續
March 18th, 2006 — 做翻譯, 愛讀書, 談自己
WaSP網站最近重新設計,後端平台也改用WordPress。如果你對設計過程感興趣的話,一定要看看這篇“Designing for: The Web Standards Project”。我注意到他們新版的任務聲明沒有中文版本,所以正跟jjgod著手進行翻譯工作。目前差不多完成了,希望很快就能讓大家看到。
上個禮拜Jedi推薦,我才知道zonble寫過這篇NanoBlogger的介紹。我花點時間看過文件,也玩了一陣子,才發現這還真是好物阿!不過這套系統是用bash寫的,速度實在有點慢,我不由得開始幻想,如果整個用make改寫的話,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的怪物……
前陣子買《天才當家(Peopleware)》這本書,一直沒時間看。這幾天睡前拿來翻翻,果然是好書一本,值得推薦給大家
March 16th, 2006 — 搞網站, 論技術
拜託別再嗑藥了,醒醒吧。
對話一:
- 我:
SEO?這看起來只是製造流量的笨軟體
- 友人一:
喔… Alexa.com 是春藥。
- 我:
明明知道還愛嗑
- 友人一:
因為就是有些人愛嗑咩…ccc
- 我:
別鬧了
對話二:
- 我:
所以我想,大概金主們都愛看這個吧,就跟有的老教授感謝會互道orz一樣。
- 友人二:
中國有公司專作Alexa optimization,方法是要裝他們的軟件。我想「天,這比SpyWare還可怕。自願安裝DDoS spam bot,引狼入室,被人賣還付人錢。」
- 我:
對阿,真是神經病,花錢顧幾百個小弟,天天從不同鄉鎮到你開的LV旗艦店到處晃晃就走,然後還會爽成那個樣子,很high的說「喔我家人潮不斷」。
- 友人二:
哈哈哈,快去修改你那篇。
阿,原來這樣寫會被 markdown 改成 pre code……現在懶得改,有機會再來。
March 12th, 2006 — 非政治
March 12th, 2006 — 談自己
CSSer是x5這位大陸朋友最近推動的計畫,我跟Jedi很榮幸地收到他的邀請。
雖然如此,我倒是還沒提筆為文……(汗)。剛剛看到網站有篇「Bad tags, good use」,概念講得很好,可是內容有些謬誤之處,所以我想該寫些文字,做點更正。
這篇文章提到XHTML的表達模組(Presentation Module),並且提到說,
雖然W3C規格書裡不建議使用這些標籤,並不代表不准許你使用,應該要是情況而定。
是的,不推薦,並不代表你不能使用。這點我十分同意,而且這些標籤也的確有派得上用場的時候。不過談到這些標籤,個人淺見是該要回歸你的用途,也就是說,要回歸到標籤本身的語意(semantic)上。如果你今天要表達的是「強調」,那麼你應該用em標籤;如果你要表達的就是「粗體文字」的話,那麼用b標籤,其實也是十分合宜的。這邊只是舉個例子,其他這類的標籤也是這樣。
接下來要講到這篇文章裡的謬誤之處。首先是商標,也就是™的部份。文章裡面提到,用sup與small來表示商標,這是不對的。你應該要使用XHTML character entity或numerical reference,也就是™或 ™,請參考XHTML Character Entity Reference這份文件。
這篇文章也提到Douglas Bowman撰寫的用背景圖片取代文字(Using Background-Image to Replace Text),並且提到可以用b標籤替代掉span標籤。他的論點是:標題(heading,像是h1, h2, …)本來就是粗體,加上b標籤根本沒影響。當然,這個論點是不對的,標題當然不必是粗體(嘿,別忘了CSS阿)。而且以Douglas Bowman這篇文章而言,根本就應該用span標籤才對,因為這就是span標籤的用途!請參考HTML4與XHTML2的規格書。
我覺得熱血很好,寫文件也十分好,可是錯誤的文件,比沒有文件更糟糕阿!慎之,慎之。希望CSSer會變得更好